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浪花一朵朵:好评
客栈的服务很棒,前台小维都很热心的在帮我们解答问题,我们准备去买花,她有认识的花店老板,介绍给我们,好便宜就买到了很新鲜的花,下次来丽江还住这家客栈。
会员8153:好评
酒店卫生、环境还可以,老板人不错。但给老板建议,不要让工作人员介绍购物会影响你酒店的信誉,担醒去住的客人不要相信酒店员工介绍去买东西,同样的东西要贵几倍。
会员8553:好评
服务不错,但是房间一般,于其价格不合,性价比不高,洗浴的还漏水。